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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中国农药肥料打假工作实施方案

阅读量:2659 日期:2019-04-21

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,根据国家六部委《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》、农业部《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我县农药、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一、工作目标 2011年农药、肥料打假工作的总体目标是:坚持“着力治本、标本兼治、打防结合、综合治理”的原则,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,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,以狠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,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,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,强化大案要案查处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、肥料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。努力建造诚信规范、统一有序、合法合格的农药、肥料市场环境,逐步建立运转高效、协调有力的农药、肥料市场监管体系,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 二、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产品的监管。2011年要以农药、肥料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,加强日常监管,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加大对全县农药、肥料批发市场和各农药、肥料零售商的检查力度,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,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,超范围经营,生产、销售未经登记、批准使用的农药、肥料产品,掺杂使假,以次充好,以及伪造、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有效期、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,坚决查处假劣农药、肥料坑农害农案件。 (一)、重点产品。 农药监管是加强对生产经营的有效成份、隐性成分、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,市场检查要以杀虫剂、杀菌剂和除草剂为重点,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、无登记证生产、添加未登记成分、扩大使用范围、一证多用、套证或冒证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。坚决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,或含有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成份的复配剂,违反的要严厉打击,经营数量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。 肥料监管是以复混肥、有机肥料、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,加大对其有效成份、登记证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,严查有效成份不足、包装标识不规范、夸大使用效果、一证多用、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。 (二)、重点区域。 全县粮、棉、油、玉米集中产区,是农产品质量保护的重点区域,以农药、肥料批发市场和集散地为主要监督对象,对历年诚信度低,农药、肥料供应质量较差,群众举报投诉多,社会反应强烈的农药、肥料生产、销售的企业,从事农药、肥料挂靠、承包、代理、分销及邮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。同时,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药、肥料、专业化防治用药和订单农业专供农药、肥料的监管。 (三)、重点环节。 管好农药、肥料的关键是抓源头,把住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,大力推行农药、肥料市场经营台账制度,开具调进和销售两张票据,进行农药、肥料跟踪调查,保证农药、肥料质量,搞好售后服务。同时要加强对农药、肥料生产、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,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资格的不准生产经营农药、肥料。已经办理生产经营许可手续,不诚信守法,违反规定的,应责令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建议由原发证单位吊销其登记证、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。 三、工作步骤 农药、肥料打假与农产品安全生产整治相结合,紧扣农时季节,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实施,具体安排如下: 3月份,开展农药、肥料打假宣传活动,“3.15”前后掀起高潮。 3月上旬,开展麦田除草剂专项检查活动。对生产、经营假冒伪劣以及标识不规范除草剂产品的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查处。 4月下旬-5月上旬,组织开展麦田一喷三防农药专项检查。 5-6月,开展夏季农作物用肥专项检查。 7-8月,开展夏季农药专项检查和高毒禁用农药清查活动。 9-10月,开展秋季用肥专项检查。 四、保障措施 (一)加强领导,制定方案。 成立农药、肥料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农委党组书记、主任张玉敏任组长,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崔家云任副组长,程玲、陆永、王孟龙、裴强、马问支、张昕、张传良为成员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裴强任办公室主任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全县农药、肥料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;协调各方关系;加强监督管理;保障专项治理经费,确保方案全面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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